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

中壢大小事

位於中壢市五權里的袁氏宗親會祖祠,從大門進入到細看整座建築物的結構,這可是學聖所看過最為宏偉的祖祠之一,證實袁氏的後代子孫可沒愧對祖先,現在在社會上擁有一定程度的地位及影響力,附帶一提的,原來袁氏和學聖的陳氏可都為數千年前舜的後裔.













周日,學聖參加了桃園文協於中壢藝術館所舉辦的101年舞文弄墨藝文聯展,音樂與畫作的融合,在動與靜之間交錯,是學聖在擔任桃園縣文化局局長時最喜愛的活動之一,也是學聖就任立委後最積極推動的文化活動之一.



1 則留言:

  1. 陳立委學聖兄您好!
    昨天驚聞!
    交通部將實施駕照考試要加場外路考,立意雖善,但也令我害怕,雖然不關我的事,但這個政策卻令我憂民、憂國。
    憂民者:可以預見人命的傷亡。
    憂國者:國賠也。

    每天打開電視,看到車禍的可怕,傷殘慘重,而為了考張駕照,決策者卻把人民送上虎口。

    台北市那有道路可供路考?生手上路自然小心,但是冒失鬼很多,被撞了如何善後?

    民國58年以前,就是在路上考駕照,那時候人車稀少,光復南路兩邊是田,國父紀念館一片空地尚未建立,就利用它及台北市其他的道路,不必申請,考官隨興路考,就因為這樣經常有傷殘事故發生,加上主考官的因素,交通部才改為現在的場內電動計分考試,不但公平也安全,幾十年下來,也消除了考生送醫的糾紛,現在不知何故?又要重蹈覆轍,拿人民的生命來滿足為政者的政績。

    生手上路一定緊張,主考官坐在旁邊也緊張,因為一不小心就會出事,有事故,主考官自然會處理,如果被撞了,產生傷亡,那就很難處理了,小傷無所謂,擦擦藥就好了,亡故或殘障了,就一定是國家要賠償了,因為這是國家政策。
    如果不賠,這種責任是否該由坐在旁邊的主考官來負責呢?這也不見公平。
    要是考官也被撞死了呢?那就是監理機關要賠了?

    想想駕駛補習班的畢業生,一期好幾百,多家補習班加起來,就有上千人,台北的交通夠擠了吧!加上幾千生手上路考照,一天到晚,鑽來鑽去,不出事才萬幸呢!
    如果是補習班的教練當考官,出事了,補習班要賠否?
    這種可以預見的事故,而且又是曾經發生過的教訓,怎會沒有記取呢?
    真是令人擔心啊!

    查查看,車禍的發生,不是新手上路引起的,而是老手技術高超,不守交通規則,橫衝直撞,開快車,喝醉酒上路而引起的,所以不要怪罪新手。

    我有實際參與路上考照,也經驗過車禍的發生,為了考張駕照,把考生及考官弄成傷殘,這影響家庭太大了,現代的民意高漲,是很難擺平的,主考官為了飯碗不得不上路,他們也是拿身家性命在博生計呀!上天有好生之德,主政者呢?
    主政者難道不也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嗎?幹嘛沒事去惹麻煩呢?

    如果一年當中有一人因考照喪命,也是不允許的。

    如果是因為拿到駕照而不敢上路,要加考實際路況,過去的交通部長官,早就想過了,也開會討論過,就因為有這個風險,所以才精心設計改為目前場內的考試。

    如果為了安全,路考時,把道路封起來,那跟場內考試又有何異呢?
    誰有權可以幫忙封路?警察?考官?老百性會讓你去封路嗎?
    那裡去找,人車稀少的道路,來考照呢?

    教練通常一部車可教十個學生,如果出外考試,一車只能坐四個人(五個太擠了),主考官在右(負責安全或緊急時幫忙踩煞車),
    監考官在左後(監督考試過程),
    預備生則在右後,
    第一位考完一段路通過後,就下車,換後面的上來考,
    第二位考完後,是否就要回到原場地,去載另外二位考生,這樣來回要跑五次才能考完(最少),不但浪費時間而且增加路上車流(上千部考驗車來回載人考照),這太不合工作效益了吧!
    何況監理所的考官,一部車一個上午場內考,最少也要考二十位,
    如果要場外路考,來回疲於奔命,也消化不了那麼多人吧!。

    諸如此類的其他衍生的細節問題很多不說,
    只說發生傷亡事故時,如何處理?誰要負責?
    考生自行負責?
    主考官?
    公路局監理機關?
    交通部?
    或是駕駛補習班?
    還是起草建議要路考的公務員要負全責?
    如果這些都有萬全的配套,不會造成傷亡,那才能上路呀!

    我只是把過去發生在自已身上的經驗,說出來與您分享
    也提供給您參考,千萬不要替這個政策背書,會要命的。
    祝福大家平安!

    退休的監理人員 廖常譽敬筆2017-04-06

    PS:
    早在二十幾年前,您當交通記者時,我在北區分處當小主任時,您曾推薦我到交通部上班,但我沒去,我還記得你的人情,在此再度向您致謝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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